2011-09-09 14:47:44
“尽享激情,自有一套”,这是杰士邦避孕套的广告宣传语。日前,深圳市民姚先生在使用该产品后发现其与宣传功效不符,他称用了有“防早泄”功能的杰士邦后,不但没有享受到性爱乐趣,身体还出现了一些异常,陷入了“早泄”的怪圈,身心受到了双重创伤。姚先生愤然将产品的销售商及厂家告上法庭,并提出100万元精神抚慰金的诉讼请求。罗湖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当事人:用避孕套变早泄
昨天,姚先生告诉记者,今年1月22日,他在深圳一家药店购买了两盒“杰士邦超凡持久”避孕套,包装上注明“防早泄”,合计花费36.6元。他称初次使用该产品的效果不错,但在一周内使用三次后,他发现自己下身瘙痒、刺痛,赶紧停用。一周后,该症状不治而愈,但让他难以接受的是,自己的性能力已明显不如从前,而号称“防早泄”的杰士邦也帮不了他。
姚先生向记者表示,“我先后在老家和深圳的医院进行了检查,医生的诊断都为‘早泄’,治疗后并无明显好转。我使用杰士邦原本是为了提高夫妻生活质量,但现在导致我们多次发生矛盾和误会,险致夫妻感情破裂。”
姚先生称他是一名生意人,权衡多日后决定提起诉讼,“我花费时间和精力就是希望有一个好的结果。”对于有人提出他借机炒作,姚先生有些生气地表示,“男人愿意拿自己的隐私来说事吗?”
律师:100万元精神赔偿不算多
广东启仁律师事务所的黄有奇律师是姚先生的代理律师。黄律师称,当事人姚先生购买避孕套外包装上标示的“超凡持久”、“预防早泄”字样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之嫌。“该避孕套添加了一种叫做‘本唑卡因’的成分,据我查实那是一种人造合成的麻醉药,对身体会有一定伤害,很多避孕套生产商早就没有添加此成分。同时,避孕套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需要经过临床验证。该产品厂家涉嫌未经临床验证而上市销售,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黄有奇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上述理由,他的当事人姚先生诉讼要求商家双倍退还货款,并承担当事人的交通费、误工费,同时要求代理商、厂家共同支付精神抚慰金100万元。“生产厂家将避孕产品宣传成具有防早泄的治疗功能,是一种明知故犯的侵权行为,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厂家可以做出惩罚性的赔偿,当事人提出100万的赔偿并不算多。”
厂家:含药套已召回 可能有“漏网鱼”
武汉杰士邦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是美国安思尔集团在中国境内的子公司。其法务部经理夏先生在电话里告诉记者,目前公司未接到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的任何投诉及问询,他们在收到深圳法院的传票后会积极应诉。
夏先生告诉记者,“姚先生购买的避孕套就是俗称的含药套,其产品在注册号的有效期内生产。根据国家药监局国药监械(2001)478号文件规定,避孕套产品不需要提供临床报告。但到了2004年,国家药监局就《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的注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指出,含药套需要单独注册,却没有对以前发证的注册号产品作出具体界定。”夏先生强调,“我们在两年前就停止生产含药套了,并对之前生产的含药套进行了召回,可能是少数产品成了漏网之鱼,流入到消费者手上了。”
夏先生认为,“从理论上说,当时生产含药套有国家药监部门的注册号,是作为一个好产品进行生产和销售的,后来出台有关新规后我们进行了召回,对于该案件目前不好发表看法!”
对话当事人
“说的不是隐私,是事实”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在购买杰士邦“防早泄”产品之前,是否用过该品牌?
姚先生(以下简称姚):用过,但不是这个系列的。
记:你说之前自己很正常,为何还要“防早泄?”
姚:是出于男人的好奇,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更强,我想着用这个会如虎添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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